近日,省委、省政府下发《中共河南省委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》(豫文〔2017〕85号),我院被省委、省政府授予“省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4月20日,在安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动员大会上,党委副书记胡景团代表学院上台领奖。

“文明单位”是一项综合性荣誉,它不仅展现了学院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质,更体现了学院整体发展水平和办学实力,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和重要的文化品牌。近年来,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,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,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切实做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、师生员工全面参与、日常工作有机融合,对提高全校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,促进学院内涵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。